近年来,市林业局多措并举促进湿地保护见成效。
一是强化湿地分级保护与管理。持续推进湿地认定及名录发布工作,吉林松花江三湖湿地已列为省级重要湿地,填补了我市无重要湿地的空白。舒兰小城湿地已申报省级重要湿地并通过了省林草局审核。指导船营、昌邑、永吉、舒兰、磐石、蛟河、桦甸发布一般湿地名录。全市全口径湿地范围包含9个二级地类,面积共计11.34万公顷。
二是加强湿地保护设施建设和日常保护工作。组织相关单位对已认定湿地开展界碑、界桩、标识牌等基础性保护设施建设,进一步明确湿地边界范围,为开展湿地保护工作奠定基础。加强湿地日常巡护和执法检查,定期与水利、环保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湿地内违法行为专项行动,坚决制止和查处随意侵占和破坏湿地行为。
三是建立工作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。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、市生态环境局等7个市直部门共同建立湿地保护协作机制,明确会商研究、文件印发、信息通报、工作联动等4项具体内容,明确各相关部门湿地保护、修复和管理具体职责,全市湿地保护率达到22%。